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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保障
浙江省政府浙政发[1999] 307号文件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上享受普通高校同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凭《浙江省高 |
| 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落实单位后,凭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或“农转非”。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一些高等学校承认中国自考生的成绩。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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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毕业就业问题非常重视,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室。从学生进校开始,就纳入学院对学生就业指导计划。
对学生进行职业倾向测评,从而引导学生正确选择自己的专业及今后职业发展的方向。
在校期间,多渠道、多方位地为学生提供职业发展的实践和实习机会,使学生在步入社会前有一定资历和经验地积累。
每年为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系列讲座,正确引导学生如何选择就业单位。
每年冬季与省自考办联合举办“浙江省自考毕业生人才招聘会”。
与12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并初步形成了以杭州为中心,辐射全省的广阔就业网。实施“签约式”招生,真正实现学生“毕业就业零距离”。
通过以上几个途径,我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学生以专业知识扎实,技术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赢得众多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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