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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教务处职责
一、办公事务
1、教务处印章管理。
2、校内外涉及教务处工作联系、汇报、传达。
3、教务文件管理。
4、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与材料整理工作。
5、在院长领导下,协同各部门搞好教风、学风和“三育人”工作,努力提高育人质量。
二、教务管理
1、办理新生学生证、编造名册、学号,建立学籍卡。
2、每年二次注册工作。
3、退学、休学、复学、重读等有关学籍处理。
4、转学。
5、转专业。
6、退学试读。
7、请假审查核准。
8、教学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9、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呈报,发放工作。
10、学生的处分申报办理。
11、开学前一个月制定出课程表初稿。
12、日常课程调度。
13、与学生处等单位共同修改学生守则,于开学前发放到新生手中。
三、教学管理
1、编制学年教学年历。
2、申报专业与组织新专业论证。
3、制订教学计划。
4、教学计划调整。
5、课程建设立项。
6、修改专业设置。
7、教学质量评估。
8、选定开设适合我院学生的选修课。
9、聘请兼职教师,建立“教师库”;优先聘任师德好、教学质量高的教师任教。
10、兼职教师每月酬金造表上报。
11、建立统考课的试题库工作,负责试题的收集、使用、管理与总结工作。
12、组织全校性的学术报告会、讲座等活动。
四、电化教育管理
1、参与电化教育建设方案讨论。
2、设备购置建议与设备使用。
3、设备管理、维修。
五、考务管理
1、参加学历文凭统考学生的组织与协调。
2、统考课报名工作(包括准考证、座位证填写及新生的数码摄像)。
3、报考自学考试学生的组织与协调。
4、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包括学历文凭考试补考,专升本)。
5、学历文凭考试每学期期中、期终考试组织与安排工作;4月份与10月份自考,1月份与7月份自考补考,一年共四次自考的组织工作。
6、学生成绩卡登记,保管工作。
7、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组织,报考工作。
8、远程教育有关考务管理的工作。
六、教材管理
1、选订文凭考、自考、高复及其他各类学生使用教材。
2、教材订购。
3、教材分发,保管工作,建立账目。
4、每学期结束前夕及时搞好在校学生代管费中与教务处有关经费部分的清、结算工作。
5、组织自编教材,申报出版联系工作。
6、教学成果、论文的收集,造册、上报(教材、讲义)评议及评奖工作。
七、实践教育管理
1、课程实习教学工作,实习计划制订。
2、毕业实习计划制订、运作、检查,总结(论文、设计)工作。
3、协助学生处、团委积极开展学生知识与技能竞赛,以及校园文化活动。
教务处处长职责
1、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组织全处同志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文件和上级有关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理论与经验。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处的工作与任务。
2、确保全处工作正确贯彻院长意图和学院计划要求,维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3、要求熟悉处内各项行政工作,做到必要时能顶岗工作,能对各岗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4、按国家和省教育厅及省市自考委下达的专业计划,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进程表,并付之实施。
5、根据各专业开课计划,安排与聘任好兼职教师。
6、编制学院教学年历,报批后印发到教职工。
7、指导班主任做好有关教务工作。
8、协助招生办落实招生专业上报、招生广告与招生过程等相关事宜。
9、抓教学质量,在院长指导下,每学期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检查。
10、任课教师奖教金审核、报批,协同学生处对学生奖学金的审核与批报工作。
11、做好本处考勤工作。
12、做好教材、资料、文印工作的审查与批办工作。
13、深入教学第一线,总结经验,加强教学调研,探讨教学改革,当好院长的参谋。
14、主动关心全处同志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处内部遇有不同意见时,以大局为重,做到真诚相见。注意调动全处同事的积极性。要树立团队精神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部门搞好工作。
教务员职责
1、做好新生编班、新生报到准备和报到组织工作。
2、做好课程调度工作。
3、搞好学籍管理:
①组织学生填写《学生学籍卡》、《成绩登记卡》,按班级整理、装订;
②办理转学、休学、复学手续;
③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装订和转发工作。
4、组织填发、补发学生证、注册和发放学生守则等工作。
5、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毕业生成绩报批等有关手续和填写毕业、结业证书。
6、落实好考务管理:
①领取并组织新生填写《考生登记表》、《报名登记卡》,老生填写《报考课程卡》;
②统考报名单、表格、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审核,为考生做准考证的数码摄像;
③上报统考资料,领取并组织、指导学生对报考核对单进行核对和更正、上缴考务费;
④领取、核对准考证、座位号,及时编制送考教师名单表;
⑤拿取统考成绩并核发、编制、上报全校的考试成绩统计表。
7、编制期末考试日程表,安排好考场,落实监考教师并注意考场巡视。
8、做好教师酬金管理:
①每周一收齐上一周的各班《教学情况记载》表,并及时登记入册;
②做好任课教师调课记录;
③每月进行酬金统计、核实;
④制作《教师酬金支付清单》,经复核后上报审批。
9、依据国家、省厅与自考委课程设置计划,及时、准确地预订各专业教学所需的教材:
①负责教材的登记、发放,组织好配套教材的订购和领发;
②要求教材购进时填入库单,出库时填出库单,发放要有明细表;
③教务处除留存必需的教材外,多余教材需做好商退工作。
10、做好与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联系沟通工作,了解教学中所需资料。
11、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与使用,其管理要求符合学院规章制度。教学档案包括:
⑴各专业教学计划;
⑵各专业开课计划;
⑶任课教师名单;
⑷学院教学年历;
⑸教学任务书;
⑹课程教学进度表;
⑺考试试卷(空白)收集,征订不同时期的考卷,分类进行登记、编号;
⑻学籍卡片;
⑼每学期使用教材、配套教材一览表;
⑽学生统考成绩;
⑾新生花名册;
⑿毕业生花名册;
⒀学生转、休、复学手续等。
12、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主动为教学服务。
任课老师任职要求
一、任课教师首先要有好的师德修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任课教师处处注意个人仪表举止言行为学生的楷模作用。结合教学工作言传身教,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明确教学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扬教师的主导作用,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同时本身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三、我院专职教师开设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师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开设课程的讲课经历和能力或能系统地随班听过任课教师讲课和多次上过辅导课,本人对这一学科领域有一定研究能力,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资料,具有在上等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著作的能力。
(2)对要开设的课程能拟出可行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教案。
(3)由教务处组织试讲,同行教师评议,达到开课的基本要求者。
四、任课老师必须认真钻研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教材及教学有关参考资料,提倡同课程教师集体备课,商讨处理教材意见,协调教学进度,尽可能采用统一试卷、考核标准。备课、课堂教学活动要特别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把最新学科发展动态及时介绍给学生,开拓学生视野。
五、教师上课必须讲普通话,注意启发式教学,写字规范、讲课条理要清楚、突出重点。提倡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六、任课老师必须布置、批发作业或实验报告,作业布置要难易结合、类型多样、定时定量。教师应对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及时批发,甚至加上必要评语,并进行登记。
七、机房、实验课教师、实验员在学生做实验或上机前,必须认真做好每一堂课准备工作,保证实验、上机顺利完成。
八、任课老师必须按规定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特别是公共基础课每周辅导答疑时间不得少于一定数量(另作规定)。
九、任课老师必须经常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学生正当要求,应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内容,环节。学生反应强烈不称职的任课教师,教务处有权调整或短期停止其教学任务,责其定时改进提高,然后再考虑是否继续担任教学任务。
十、教师有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兼任学生班主任的义务。教师在其它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必须具有担任三年(包括三年)以上班主任(或负责教学管理)的工作履历,方能晋升讲师职称(公共基础课教师暂不作硬性要求)。
十一、教师必须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凡拒绝接受指导,如生产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职业技能训练、兼任学生班主任、带专业实习等任务者,教务处可视具体情况给以处罚,直到不分配其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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